陜西地礦第六地質隊有限公司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誠信管理,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4]8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十三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陜政發[2017]10號),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把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落實到崗位工作職責規定中,逐級逐層全員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并公示承諾內容,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第三條每年年初要將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認可的安全生產承諾內容,以書面形式報送至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并通過信息網絡、新聞傳媒、宣傳櫥窗等形式,向社會和職工公開企業安全生產承諾內容。
第四條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承諾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每季度對所屬部門、二級實體、項目、車間、坑口、機臺、班組的安全生產承諾內容履行情況進行自查。強化激勵約束,督促全員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承諾,提高安全生產誠信水平。
第五條 公司每半年對各單位履行安全生產承諾情況組織一次抽查,促使主要負責人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調動廣大職工群眾主動參與、自覺監督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的總結和交流,注重發揮典范示范帶動作用,持續改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
第七條 開展安全生產承諾活動,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年初分級分層舉行全員《安全生產承諾書》宣誓和簽字儀式。
第八條 每年編制安全生產承諾履行情況報告,并在職工(代表)大會上報告年度安全生產承諾履行情況。
第九條 安全承諾書由公司統一制作,承諾人必須在安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并認真履行安全承諾。
第十條 安全承諾書每年第一季度簽訂,有效期為1年。
第十一條承諾通則
(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全體從業人員簽署安全生產承諾書,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承諾落實工作。在公開承諾大會上作出承諾,承諾書承諾的內容安全管理部門要進行核查、備案、確認,確保承諾的內容全部落實到位。
(二)承諾內容為《安全生產法》、《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及規章規定的工程建設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各級管理人員、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履行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使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標準化、規范化。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標準化建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等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并得到嚴格落實和執行。
(五)安全生產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設備、設施、工藝達到行業領域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和安全規程的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
(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三同時”制度。認真履行新、改、擴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高危行業領域嚴格落實安全準入條件,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時嚴把安全關。扎實推進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
(七)嚴格安全準入標準,強化源頭預防。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風險辨識準確、隱患排查全面、隱患整改及時、安全風險可控。加強專項整治,督促隱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風險分級管控,杜絕違法違規行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對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公司職代會實行“雙報告”。
(八)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每年出隊前為從業人員進行一次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檔案。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九)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加強高危粉塵、高毒物品等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落實職業病危害告知、日常監測、定期報告、防護保障和職業健康體檢等制度措施。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和交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十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切實做到先培訓、后上崗。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持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教育活動。加強警示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依法維護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
(十二)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加強礦山、民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使用、放射源使用等重點單位應急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建立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實行區域化應急救援資源共享,提高應急響應和救援效率。開展經常性的應急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培訓,著力提升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十三)立足安全生產零事故、零傷亡,職業病危害防治水平和環境保護能力進一步提高,有效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二條 公司安全生產承諾和報告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地質勘探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二)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到位。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符合法定人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四)從2020年起在申報頒發或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許可事項時,應如實申報真實材料,保證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三同時”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并上報安全生產承諾書。
(五)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和交納風險抵押金,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六)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實行安全設施“三同時”。
(七)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每年應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八)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持證上崗;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九)杜絕違章指揮、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的現象發生。
(十)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定期排查整改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定期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一)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并與之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協議。
(十二)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十三)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十四)定期向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工會報告落實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責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十五)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后工作。并對事故調查與處理、責任追究與落實、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安全風險和隱患防控等作出承諾。
(十六)尊重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有的權益,引導鼓勵從業人員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鼓勵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違法、違章行為提出改正建議,甚至批評、舉報,對提出批評和舉報的職工不打擊報復,不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和降低工資待遇。
(十七)自覺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負有行業領域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和監察。
(十八)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符合法定人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使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二)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到位。
(三)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和繳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并建立安全費用臺賬。
(四)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
(五)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通用規范》和專業標準規范,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活動,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全面達標。
(六)在全公司全面推進、深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
(七)切實加強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100%的持相關資格證書上崗;認真做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做到從業人員(含各類臨時用工人員)100%培訓合格后上崗。
(八)加強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組織、裝備和器材,將應急救援程序和具體事項明確到每一名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到每一名一線員工,保證每年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九)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證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并按規定要求立即上報。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總經理)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督促其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充分發揮作用。
(二)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在公司內得到認真貫徹執行和落實。
(三)確保資金投入,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和按標準繳納安全生產責任險費用,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確保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資金。
(四)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實現公司安全管理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和操作過程標準化。
(五)以安全風險辨識為基礎,強化風險管控,落實隱患治理責任,構建持續有效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季度主持召開一次防范安全事故例會,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督促主管安全的副職每月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研判會議,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并督促各項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實。
(七)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落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深入一線為員工宣講安全。做到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
(八)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發布實施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負責指揮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落實,督促各單位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確保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得到有效實施。
(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保證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并按規定要求立即上報。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五條 分管領導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以及每一個職工。
(二)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單位、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全方位落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操作規程覆蓋面達到100%,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可行。建立自我改進、自我完善的動態安全管理機制,實現管理人員安全職責日程化,從業人員安全職責流程化,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有效落實。
(三)全面推進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生產行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強化安全基礎管理,推進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安全管理。實現公司安全管理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和操作過程標準化。
(四)在全公司構建形成點、線、面有機結合、無縫對接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全公司共同防控安全風險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責任、措施和機制更加精準、有效。
(五)深入生產現場,定期不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及時發現、上報和排除安全隱患。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有針對性地采取工程技術、強化管理、教育培訓、個體防護等控制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
(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在內部層層開展承諾活動,組織所有人員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教育動員全體干部職工,信守安全承諾,履行安全職責,落實安全措施,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要生產必安全。
(七)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組織相關管理部門,每年至少對公司進行一次全面的危害辯識、風險評估;涉及重大危險源,委托有安全評價資質的機構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及時登記建檔,定期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危險能量和安全設備進行檢測。
(八)強化生產經營活動現場安全管理,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實行領導和管理人員現場帶班制度,堅決糾正“三違”、“三超”現象,現場帶班領導、安全管理人員(包括安全員和班組長)發現險情不能保證安全時,有權下達人員撤離的命令;在強降雪、強降雨、強雷電、超低溫、超高溫、大風等惡劣天氣下,對受影響易發生事故的部位、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一旦發現險情,立即撤離人員,果斷進行處置。
(九)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按標準繳納安全生產責任險費用。
(十一)杜絕日常工作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盲目作業“三違”事件的發生。
(十二)保證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三同時”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十三)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各級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100%的持相關資格證書上崗;認真做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做到全體員工(含各類臨時用工人員)100%培訓合格后上崗。
(十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認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十五)修訂完善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指揮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落實,督促各單位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確保全系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得到有效實施。
第十六條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嚴格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全員安全責任制,全員簽訂責任書,層層壓實責任,實現安全責任全覆蓋。
(二)認真貫徹落實省國資委和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進一步做實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排查安全管理漏洞,全面提升安全工作成效,促進安全生產。
(三)持續深入推進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實施風險管控責任清單和風險管控措施清單管理,提升公司防范風險能力。
(四)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應急管理部門和公司職代會“雙報告”制度。
(五)深化非煤礦山、鉆探(工勘)施工、建筑施工、野外地質勘查、車輛交通、危化品、民爆物品、放射源、消防、交通車輛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加大作業過程的監督檢查力度,超前研判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措施能控在控。
(六)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使安全生產基礎得到明顯強化。通過自我檢查、自我糾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七)健全完善涵蓋風險辨識評估、風險預警預控、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閉環管理模式,構建科學完備、系統規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風險預防長效工作機制。實現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
(八)嚴格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全員培訓,做到全員教育培訓經?;?、新進人員培訓制度化、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規范化、現場教育培訓實用化。
(九)嚴格應急值守,落實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及時、科學、有效地處置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
(十)強化對隱患整改不到位、事故多發、工作不力單位和個人的約談、警示誡勉,推動責任措施落實、督促問題隱患整改,做到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追責。
(十一)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實現科學、規范、精細化管理目標。深入生產現場,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及時發現、上報和消除事故隱患。按中、省有關要求,主動上報安全生產信息,依法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和整改措施。
(十二)定期召開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十三)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按規定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申報,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十四)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十五)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緊急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置工作,確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
(十六)嚴格工作考核。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五落實五到位規定”要求,全面推行安全生產“季考核、季點評、季通報”制度,實行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
第十七條 二級實體(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二)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等。
(三)工作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認真按要求和程序安排從業人員工作,檢查督促項目、坑口、機臺、車間、班組等作業中的安全事項。
(四)扎實開展安全風險管控。深入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實行全過程風險預警控制,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以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為目標,嚴格執行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對于發現的問題做到立查立改,應改盡改,對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六)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按要求設置、配備安全防護設施。
(七)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能,知道本單位、本部門范圍內生產作業中存在的危險因素,采取積極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
(八)對外包工程要從隊伍資質、責任落實、人員培訓、規章制度、現場監管等各方面嚴格把關,強化相關方(生產協作單位、外來施工單位等)及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管理。發包單位負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堅決杜絕“以包代管”現象的發生。
(九)公示本單位、本部門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名員工都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對策。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
(十)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明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十一)嚴格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按國家建設項目安全、職業衛生、環保設施“三同時”的規定,確保新、改、擴建項目使用的設備及設施符合國家安全相關法規、標準要求,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十二)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生產作業行為。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
(十三)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做到專款專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全體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十四)積極參加事故隱患檢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立即向上報告公司并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
(十五)認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組織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及生產經營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崗位隱患排查率達到100%。并按照“四定”要求(定措施、定專人、定資金、定時限),對發現的隱患進行整改,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
(十六)經常對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七)杜絕日常工作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盲目作業“三違”事件的發生。
(十八)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檢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檢查制度。
(十九)建立健全并實施本單位、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案,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確保本單位、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得到有效實施。在公司級事故救援中服從公司應急指揮人員指揮。
(二十)嚴格落實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并按規定要求立即上報,做到不遲報、不瞞報、不謊報。
(二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八條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定,全面貫徹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主體責任,自主管理,依法安全,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二)積極學習和牢固掌握國家、省、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熟悉本單位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能,知道本單位范圍內存在的危險因素,采取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自覺接受各級各部門監督。
(三)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實行安全設備設施“三同時”和職業健康“三同時”制度。
(四)保障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到位,并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五)依據有關標準對本單位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并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登記建檔,并按規定備案。
(六)組織全體員工對生產系統、設備設施、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工作場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危險因素進行全方位全過程分析辨識,加強崗位危險和有害因素辨識,評估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損失等情況。對風險和有害因素的類別、數量和狀況登記建檔,做到全面、無遺漏,并持續更新完善。
(七)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各種不安全行為,通過不斷糾正,逐步讓員工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自覺遵章意識,拿出真招實招,強化監管、堵塞漏洞,
(八)制定隱患排查治理清單,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并將責任逐一分解落實到人,實行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
(九)努力提高自身安全生產知識及工作業務管理水平,做到“不違章指揮、不讓員工違章作業”。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被傷害。
(十)認真按要求和程序工作,認真按各級各部門的要求和程序檢查、督促從業人員作業中的安全事項。落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程序,確保各崗位精心操作、規范作業行為、設備設施性能良好,確保人、機、環安全運行。
(十一)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做到按要求持證上崗,組織和參與制定不同季節和階段的安全防范措施,排查人、機、環等安全隱患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隱患檢查和整改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立即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并積極配合進行解決。嚴格執行《事故及隱患報告的規定和安全事故隱患檢查治理制度》,及時如實向上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并積極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二)不違章指揮,不強令作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尊重、引導從業人員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十三)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建立落實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提高職工安全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
(十四)自覺接受各級各部門和公司的監督和檢查,絕不弄虛作假。
(十五)認真履行職責,如違反本承諾,愿承擔相應責任。如本人或本人分管范圍內員工在生產作業中有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本人將自愿接受連帶責任考核。
第十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定,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二)積極接受公司、項目等各級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及工作業務技術水平,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
(三)工作中自覺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認真按要求和程序安排班組人員工作,檢查督促班組作業中的安全事項。
(四)嚴格按照“公司月排查、項目周排查、班組(崗位)每日每班排查、危險源點每日定時排查”的要求,組織對班組、崗位、人員和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及生產經營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崗位隱患排查率達到100%。嚴格落實《安全檢查表》,并按照“五落實”要求(措施、責任人、資金、時限、預案),對發現的隱患進行閉環管理,隱患按時整改率達到100%。
(五)嚴格遵守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動火、爆破、動電、焊接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前,必須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的規定。
(六)嚴格落實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的監測監控,為每一個接毒接害人員配發合格的防護用品,嚴格落實接毒接害人員崗前、崗中、崗后體檢,為所有相關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強化危險源點監控巡查,對易燃易爆物品存儲裝置(庫室)、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鍋爐房、配電室等危險源點,實行專人負責并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嚴格落實每日定時巡檢巡查,及時處置各種異常情況,確保有效監控。
(八)加強設備設施管理,嚴格制定設備設施年度維護保養計劃,按時進行維護保養,保證按時檢測檢驗率達到100%,確保設備設施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九)督促作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按要求設置和維護各崗位安全防護設施。
(十)熟悉班組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班組崗位安全技能,知道本班組作業中存在的危險因素,會采取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十一)積極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檢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危險(危害)因素,立即向上報告,并妥善進行解決。
(十二)發現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向上報告,并積極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從上級指揮。
(十三)切實做好本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經常教育和督促作業人員安全注意事項,保證班組安全生產無事故。
(十五)如在生產作業中本班組有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本人將自愿接受公司、本單位的處罰,并承擔相應后果。
第二十條 員工安全生產承諾應包含以下主要內容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定,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二)不斷提高自己安全生產知識和業務技能,熟悉本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三)自愿接受公司、項目、班組等各級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及工作業務技術水平,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
(四)嚴格遵守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先培訓后上崗制度,做到持證上崗。遵守特殊作業操作規定、及時上報事故隱患,熟悉崗位應急知識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防止盲目施救。
(五)工作中自覺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按規程和安全要求進行操作,做到不違章、不蠻干、不冒險作業。
(六)服從班組管理,按時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例會活動。
(七)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按要求使用和維護本崗位的安全防護設施。
(八)熟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崗位安全技能,知道崗位存在的危險性,會采取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法。
(九)積極參加標準化和班組事故隱患檢查整改工作,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危險(危害)因素,立即向上報告,并配合班組和公司進行解決。
(十)發現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向上報告,并積極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從上級指揮。
(十一)切實做好自身安全防護工作,注意上下班車輛行駛安全及乘坐班車的安全。
(十二)如在生產作業嚴重違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本人將自愿接受公司、本單位、班組的處罰,并承擔相應后果。
第三章安全承諾的范圍和程序
第二十一條 所有從業人員都應進行安全承諾。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實施公司安全承諾書簽字的總負責人。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和工會是本單位組織實施和考核安全承諾的責任部門,應定期對承諾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二十三條 每年職代會上,總經理要向公司工會代表和內部員工就年度安全生產作出公開承諾。副總經理要向總經理承諾。各部門、二級實體(項目)、坑口、機臺(車間)等主要負責人要向主管副總經理承諾。班組長要向本項目、坑口、機臺(車間)主要負責人承諾。員工要向本班組長承諾。
第二十四條 新入廠員工在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后簽訂安全承諾書,換崗員工在完成新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簽訂安全承諾書,如果沒有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員工不應在安全承諾書上簽字。
第二十五條 安全承諾書必須由承諾人本人親筆簽字,不允許他人代簽。安全承諾簽字一式兩份,一份由承諾人保存,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門存檔。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承諾,無安全承諾書者不準上崗。
第二十六條 安全承諾誓詞如下:我已經接受過本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諾書的內容,愿認真執行,如違反本承諾,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全承諾的履行情況,要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中進行考核。
第二十八條 承諾人違反承諾,造成責任事故或情節嚴重的,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等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