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是我隊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更是體現“以人為本”黨的思想的重要措施。
一、國家對安全教育的有關規定
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企業職工的安全教育,早在1954年,勞動部就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技術教育的決定》,對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形式做出了規定,要求認真貫徹執行。1963年,國務院在《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中,也要求企業單位把安全生產作為必須堅持的基本制度,并明確要求,對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崗位教育;對于特殊工種的工人,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操作訓練,經考試合格后,才準操作;生產單位必須在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對職工經常進行教育,開展宣傳活動。
國務院發[1993]50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中又進一步明確指出,要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加強對所上崗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運用多種形式和手段,加強對管理干部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素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2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根據《勞動法》這一規定,為規范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工作,勞動部于1995年11月頒布《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該規定對企業所有職工包括生產職工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的內容、學時和方法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并指出:企業法定代表人生產經營單位領導、經理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工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隊教育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計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給予保證。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崗位職工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安全員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動日(周、月)等項安全教育制度。
2002年全國人大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著重強調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二、安全教育培訓的意義
安全生產教育是指向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態度)、安全知識(應知)、安全技能(應會)的宣傳、教育和訓練。
安全教育的目的和作用在于:
(1)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安全意識就是職工關于安全生產的思想、觀念、知識和心理的總和,是安全生產重要性在人們頭腦中反映的程度,安全意識不強,就會使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現象頻頻發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才能把工作落實到實處。
(2)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知識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
良好的安全意識是進行安全生產的首要前提,但如果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也難免發生事故。只有通過安全生產教育,使職工掌握安全技術知識,提高實際安全操作技能,并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能,才能保證安全生產。
(3)動員全體職工參與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效果如何,取決于全體職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水平,取決于他們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只有人人都確實感到搞好安全生產是他們切身利益所在,是自己本身和家庭幸福,與他人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息息相關的大事,職工才會積極行動起來,自覺地參與安全管理,要做到這一點,必須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才能使安全生產的思想深入人心,才能喚起全體職工的強烈安全意識,安全管理工作才有堅實的群眾基礎。
三、安全教育的內容
(一)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是安全教育的基礎,其教學的目的,是提高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自覺性、責任心、積極性。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教育。
2、勞動紀律和制度教育。紀律一般包括: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獎勵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等。
(二)安全生產技能教育
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的目的是豐富職工的安全知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崗位作業的安全可靠性。
(三)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經常性的思想教育,主要對生產活動中反映出來的不利于生產的各種思想、觀念、想法等所進行的經常性的說明和疏導工作。對職工的經常性思想教育,應貫穿于生產過程中,根據不同人員、不同時間、不同問題等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在生產過程中堅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的制度和職工違章離崗的安全教育、工傷事故責任制度安全教育。
四、隊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
對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管理人員的教育、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四新”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全員性的經常教育活動等。
(一)生產經營單位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生產經營單位管理人員是安全生產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安全生產法》第十六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過頂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第二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
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強弱,安全管理素質的高低,將直接影響到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
對經營單位管理人員的培訓,安排如下:
1、對生產經營單位法人代表、經理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是:熟悉國家勞動安全方針、政策、法規以及本行業的有關安全標準,掌握安全分析、安全決策和組織生產經營范圍安全管理的知識。培訓結束后,要經考核,對合格者 發給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并以此作為任職的依據之一。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安全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勞動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法律,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程序,有關事故案例幾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由勞動行政部門發給任職資格證。
3、對生產經營單位其他管理負責人(包括職能部門負責人、工區、機班組負責人),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識,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項內容。
(二)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新入隊員工在進入工作崗位之前,必須由隊主管部門、生產經營單位、班組對其進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知識的初步教育,以減少或避免他們由于安全技術知識缺乏而造成的各種人身傷害事故。
1、隊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地質作業的性質及其主要勘探生產經營過程;
(2)我國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管理體制;
(3)本行業勞動安全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
(4)生產經營單位特殊危險的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關機械、電氣、起重、運輸等安全技術知識;
(7)有關放火防爆和消防知識;
(8)有關防塵防毒的注意事項;
(9)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性質和主要的工藝流程;
(2)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
(3)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部位及其應注意事項;
(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情況及其注意事項;
(5)生產經營單位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和遵章守紀的重要性。
3、班組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工區或班組的工作性質、工藝流程、安全生產的概況和安全生產職責范圍。
(2)新職工將要從事的生產性質、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知識和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的作用。
(3)工作地點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的具體要求。
(4)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工傷地點、操作步驟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紹。
(5)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6)發生事故以后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
(7)工區內常見的安全標志、安全色介紹。
(8)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熟讀各項工程操作規程和規范條例
(三)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特種作業,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勞動法》第55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經過嚴格的理論和實踐考試,合格后并發給安全操作證方準作業。這是安全生產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
為保證特種作業的可靠性,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必須根據特種作業崗位的身體條件要求,選拔合適的職工為候選對象。
2、對候選對象,按照勞動部門1991年發出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大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1999年簽發的第13號令《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近幾年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系列相關法規、規定,進行認真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安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四)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是基于安全生產教育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的特點進行的。職工的經常性安全教育,應貫徹于生產活動中,例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底、廣播、黑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教育陳列室、放安全電影和錄像、安全考試、安全講演、安全競賽等。
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注意事故發生的規律并進行教育,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如老職工有生產經驗,容易產生麻痹思想;新職工缺乏安全生產知識,容易冒險作業;節假日前后,有的職工思想不集中,容易發生事故;月末、季末、年末搶修任務,容易產生忽視安全等等。
開展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還可利用生物節律理論更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可將每個人的體力、情緒、智力繪成曲線,當勞動者的體力、情緒、智力處于臨界期和低潮期,也就是當三條曲線處于不佳狀態和容易出事故狀態時,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提醒勞動者主要安全,采取措施,使勞動者順利地度過臨界期和低潮期,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
2、安全“繼續工程”教育
對受過大專院校教育,已在工作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的領導,進行接受安全知識和勞動保護新知識的教育。特別是對從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主管安全的負責人。以免因不熟悉新的生產系統和規定而違章指揮,導致處理不當事故發生。
3、“四新”和變換工種教育
“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時,或工人調換工種時,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術部門負責進行,其主要內容有:
(1)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3)新產品、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辦法;
(4)新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后要進行考試,合格后,要填寫《“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登記表》。
五、安全教育、培訓檔案管理
(一)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1、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安排要建檔保存。
2、培訓教材、內容、方式、課時詳細記載封存。
3、考試、試題、試卷、閱卷情況詳細登記封存備查。
4、結合日常安全管理開展形式多樣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詳細記載備檔。
(二)頒證
1、每項安全教育培訓結束后,隊對考試合格者頒發相應證件。
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只做考試或考試記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由國家安監部門頒發、復審。